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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跟騷行為,該怎麼辦?
遇到跟騷行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跟騷法規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

當警察調查後,發現有跟騷行為的犯罪嫌疑時,警察機關應該依職權或被害的聲請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必要的時候,應該採取適當措施來保護被害人。

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對警察書面告誡不服的話,行為人可以在收到 10 日內表示異議,由上級警察機關決定,是否要更正或維持。被害人對警察不核發書面告誡的通知不服時,也同樣可以聲明異議,交由上級警察機關決定。
最後異動時間:2024-02-26 上午 0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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