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追者還是不停手,我該怎麼辦?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是告訴乃論的犯罪行為,被害人請求警察機關調查後,可以在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刑事責任。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如果警察機關已經書面告誡行為人,但行為人兩年內又再為跟追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聲請保護令是不用費用的,法院可以核發保護令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如果行為人違背保護令上述的要求,還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