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乃是社會治安上的弱勢族群,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應注意事項 :
1、切忌單獨將【六歲以下】幼童留置家中無人照料,以免發生意外(如火災、燙傷、刀傷、歹徒入侵等事)。
2、出門帶幼童購物時,要確保幼童不離開自己視線範圍,以防其走失或受他人誘拐、綁架。
3、幼童上娃娃車或回家時,其父母或其他家人宜在旁照料,切忌令其單獨行走。
4、父母應明確告知幼年子女,切忌輕易接受他人的好處與贈物。
5、教導幼童切忌單獨前往暗巷、空屋、防空洞、公共廁所、或其他荒僻處所。
6、告知幼童拒絕他人以任何理由接送他回家或至其他場所,必要時須經求證及尋求師長協助。
教導幼童拒絕下列事項:
他人送其玩具、食物、飲料或是玩具
他人問路並要他帶路
有人請他協助尋找貓狗等寵物
有人自動要為他拍照
有人給糖果或其他禮物,帶他到其臥室、房間或他處聊天
有人隨意碰觸其身體私密或隱私部位
有人主動要用汽車機車或腳踏車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