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安全警示地點」係指近三年來曾有民眾通報或曾發生兩造當事人為陌生關係婦幼被害案件(包括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34條公然猥褻罪、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罪證性別暴力犯罪)之公共場所、路段,經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評估確為應提醒婦女、兒童及少年弱勢族群注意安全,防範被害之地點
苗栗縣警察局轄區共計三處路口:
1.苗栗市府前路與饒平街路口周邊。
2.造橋鄉大西二街路口周邊。
3.頭份市中正路與日新街街口周邊。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第三組警員謝欣華敬上
警用:737-3949
自動:037-35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