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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兒童獨處
發布單位: 頭份分局-第三組  
避免兒童獨處
避免兒童獨處
寒假及春節假期到來,避免將兒童獨自留於家中,減少孩童居家意外風險。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違反者需接受罰鍰與親職教育輔導,若兒童在無人照料下受傷,家長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家長應時刻留意幼童安全,為減少孩童居家意外的風險,內政部建議家長遵循「防墜一不四要」的安全守則:

一不:不讓兒童單獨留家,照顧者應保持對孩子的即時關注。

四要:家具擺設要考量穩定性、窗戶開口要限制、陽台高度要確保、家中尖角和地板要加裝防護。

相關連結: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最後異動時間:2026-02-03 上午 09: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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