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協助失蹤人口返家團圓宣導
公布日期:2024-01-08
發布單位:
通霄分局-第五組
家人失蹤切莫慌,警察多能幫,若發現家人走失,您可以:
一、若發現家人走失,您可以:
藉由內政部警政署「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電腦網路資訊系統」(網址https://eze8.npa.gov.tw/NpaE8ServerRWD/NK_Query.jsp,請點選「e化服務查詢」>「查詢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資料」,輸入姓名或身分證字號,自行比對家人是否已被協尋在案。
二、若在上述網站,沒有發現家人相關資料,則可以:
1.儘速到鄰近派出所報案,越早報案尋獲的機率越大。
2.報案時請攜帶本人及失蹤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若能提供失蹤人照片,將可使警方更加容易比對。
3.所提供有關失蹤人的資料應越詳盡越好。如:失蹤時的穿著、髮型、年紀、身高、有無明顯特徵(胎記、疤痕)或交友情況等。
4.警方受理完成後,請記得索取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
相關連結:
內政部警政署「失蹤人口、身分不明者電腦網路資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