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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隊的工作項目為何?

例行勤務: 
一、駐地安全維護,由大門正哨與值班勤務,分別管制本局大門及側門人員、車輛之進出。 
二、拘留所人犯戒護,經本局查獲刑案人犯、非法外勞及偷渡人犯等,須要留置拘留所時,由本隊派遣員警擔服戒護勤務。 
三、重要行政首長公館警戒勤務,以維首長居家之安全與安寧。 
四、轄區機動巡邏,支援各分局治安死角、疏導交通,並接受本局勤指中心之調度與管制。 
支援勤務 
一、專責警力執行:配合縣政府各業務單位執行八大行業行政調查、取締或執行斷水斷電等工作事項。 
二、護送炸藥:維護行經本轄炸藥運輸之安全順遂,由本隊專責執行護送勤務。 
三、支援特殊任務:本隊編制有特殊任務警力(原霹靂小組)12名,負責重大刑案之攻堅勤務及聚眾活動等臨時任務之調度、派遣。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02 上午 0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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