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警察不是採地區責任制,為何在每個鄉鎮可以看到保安隊?

1、警察勤務執行可分為集中制與散在制及集中散在併用制,目前我國警察勤務執行是採集中散在併用制。 
2、警察局保安隊勤務執行,依照警察勤務第14條規定:各級勤務機構因治安需要,得指派人員編組機動隊(組),運用組合警力,在指定地區執行巡邏、路檢、臨檢等勤務,以達成取締、檢肅、查緝等法定任務;並得保留預備警力,機動使用。固保安隊屬於集中制勤務執行,轄區並包括全縣各鄉鎮。 
3、保安隊執行支援勤務(運送炸藥、專責警力、特種勤務殿後車)時,都必須跨越2個以上分局,因本國部分警察勤務採地區責任制,固由保安隊執行勤務最為適合。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02 上午 02:24:0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