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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需要幾個工作天?

(一)於本局聯合服務中心申請者:經查無犯罪紀錄者,原則於受理申請後30分鐘內發證;有犯罪紀錄、團體申請件及資訊系統故障情形時,不在此限。 
(二)於網路、各分局及所屬分駐所申請者:2.5個工作日,但須向有關司法、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最後異動時間:2021-07-29 下午 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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