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症男子割腕自殺,警及時應處挽回一命
公布日期:2020-05-11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憂鬱症男子割腕自殺,警及時應處挽回一命。
時間:109年4月19日1時45分。
地點:苗栗市光華街○號。
經過:
一、北苗派出所警員張祐仁、陳義文109年4月19日擔服0時至2時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在苗栗市光華街○號有民眾自殺案件,張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有憂鬱症男子鍾○宏,因感情因素與家人意見不合情緒激動,並手持水果刀自殘致左手手腕血流不止,鍾父見狀立即撥打110及119聯繫警消到場協助,員警為免鍾民再有自傷、自殺之行為故先行將周遭可能用以自殘之物品移置他處,並配合其家人安撫情緒,待鍾民情緒穩定下來,由員警及其兄按壓傷口避免大量失血,復經消防隊救護人員初步包紮傷口後,立即將鍾民送往大千醫院就醫診療。
二、警員張祐仁、陳義文充分發揮為民服務、急難救助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