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尋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公布日期:2020-05-11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積極尋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9年4月14日18時50分。
地點: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北堤尾消波塊處。
經過:
一、 竹南派出所警員陳泓尹、白宇翔109年4月14日擔服18至20時巡邏勤務及警員張以青、邱柏凱守望、備勤勤務,於18分50分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龍鳳漁港疑似有跳海自殺案件,陳等4員立即前往現場查看,經努力不懈地搜尋下,張員在龍鳳漁港北堤尾消波塊處,找到該名女子,通報線上同仁偕同消防人員將其搶救上岸,言談中發現女子身上有濃厚酒味,及些許擦傷,生命無虞,經查證該名女子為章○○立即通知家屬,並安撫情緒、相勸其要珍惜生命,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家屬潘○君表示章女與家人發生爭執,心情不佳,員警依規通報自殺防治中心,並請家屬及社工關心。
二、 警員張以青、陳泓尹、白宇翔、邱柏凱積極協尋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忠義事蹟,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