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感情不順跳河輕生,警急出動救援成功
公布日期:2020-05-11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女子感情不順跳河輕生,警急出動救援成功。
時間:109年4月2日13時30分。
地點:苗栗縣頭份市慈母橋。
經過:
一、斗坪派出所值班警員廖均翰109年4月2日13時30分接獲珊瑚里黃里長電話報案,稱有一名女子從慈母橋旁竹林跳下河流疑似要自殺,所長林敬堯獲報隨即率巡佐吳順富、警員范譽警、周靜宜、劉書羽、蘇偉華、吳敏豪等7員前往發現該女子為潘○玟身陷河床的竹林堆中,情緒激動欲往河中移動,林員隔河對該女子婉言喊話、安撫情緒,其他同仁則兵分兩路,沿著河床邊執行救援,警員范譽警、劉書羽成功靠近潘女邊勸邊將其帶回岸上,潘女手腳多處擦傷,經瞭解係潘女與男友發生衝突,一氣之下才會衝動行事,經救護車送醫後已無大礙,潘女家人到場則不斷感謝警方及熱心里長伸援,成功挽救寶貴性命。
二、所長林敬堯、巡佐吳順富、警員范譽警、周靜宜、劉書羽、蘇偉華、吳敏豪積極為民服務表現,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