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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昏迷,警急救援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女子昏迷,警急救援。
時間:109年4月16日22時29分。
地點:苗栗縣公館鄉○號。
經過:
一、鶴岡派出所警員陳竑禹、劉季蓁、葉奇隆於109年4月16日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於苗栗縣公館鄉○號有民眾吞食安眠藥自殺之案件,陳等3員遂立即趕赴現場,報案人陳○秀表示同承租隔壁的房客劉○玉昏倒叫不醒,陳民見狀便立即報案請警消到場協助,陳等3員立即前往,陳民表示渠撥打劉民手機均無人接聽,便至該處找劉民,發現劉民躺在房間床上叫無反應,經員警與119醫護人員察看劉民生命徵象、呼吸心跳均正常,尚無生命危險。現場察看劉民房間內均未發現安眠藥及其他藥物,經119醫護人員初步檢測劉民應是血糖過低,經詢問陳民後,得知劉民有糖尿病之病史,隨後由劉民友人陪同送往大千醫院就醫。
二、警員陳竑禹、劉季蓁、葉奇隆充分發揮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5-11 下午 05: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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