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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尋獲欲自殺失蹤人口,防止憾事發生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積極尋獲欲自殺失蹤人口,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9年4月15日1時55分。
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號馥○香酒店。
經過:
一、竹南派出所警員吳心雅、林榜鴻109年4月15日擔服0至2時巡邏勤務,於1分47分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轉報失蹤人口黃○勛騎乘重機車外出有自殺意念,手機最後發話位置為竹南鎮崁頂○號附近,吳等2員立即前往找尋,員警努力不懈搜尋下,在運動公園路旁停車格發現黃民機車,便立即於周遭搜尋黃民,吳員前往對面馥○香酒店,詢問櫃檯服務人員住宿名單,因而尋獲黃民,並相勸渠要珍惜生命,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黃民表示與家人發生爭吵,憤而騎機車離家,員警先將黃民帶返所撤尋,並聯繫家屬至所帶回,家屬感激員警熱心搜尋,防止憾事發生,讓黃民能平安返家,並依規定通報,請社工關心。
二、警員吳心雅、林榜鴻積極協尋有自殺之虞民眾,防止憾事發生,忠義事蹟,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5-11 下午 0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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