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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輕生,警即刻救援阻止憾事發生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少婦輕生,警即刻救援阻止憾事發生。
時間:109年5月6日15時0分。
地點:通霄鎮海水浴場內。
經過:
一、通霄派出所所長劉浩廷、官億欽109年5月6日14至16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5時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通霄鎮海水浴場內有人輕生,劉等2員立即前往,經瞭解係民眾蔣○涵,蔣女表示與丈夫育有一女,夫妻因個性問題分居,蔣女不想離婚而情緒不佳,故從豐原區乘坐計程車至通霄海水浴場欲輕生,經員警勸說與鼓勵,阻止其輕生念頭,待蔣女情緒穩定後,通知蔣女阿姨邱女至現場護送蔣女至臺中市潭子區,劉等2員協助民眾解決困難,深獲民眾與家屬讚許及感激。
二、所長劉浩廷、警員官億欽,發揮為民服務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6-16 下午 03: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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