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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婦持刀自戕,警協同家屬送醫
發布單位: 苗栗分局隸屬派出所-頭屋所  
時間:108年6月23日10時14分。
地點:苗栗縣頭份市流東里11鄰老崎4-57號。
經過:
一、斗坪派出所警員蘇偉華、許芝瑜擔服10至12時巡邏勤務,接獲110通報稱「我媽拿剪刀、水果刀要自殺」,蘇等2員前往查處,經瞭解係報案人謝○洧(男、85年次)其母親(黃○琳、59年次)患有精神方面疾病(憂鬱症),於家中因不明原因突然分別持剪刀及水果刀欲自殺,謝男因害怕其母親發生意外,遂打110向警求助,蘇等2員到場後立即安撫黃女情緒,並趁機取下黃女手中之剪刀及水果刀,黃女無受傷,配合家屬由救護車送往為恭醫院強制就醫,並依規定通報自殺防治中心。
二、警員蘇偉華、許芝瑜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民眾感謝,促進警民良好關係,親民愛民之積極作為,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02 下午 1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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