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重要生意手機遺失,警善用工具迅速找到失主
公布日期:2020-08-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民眾重要生意手機遺失,警善用工具迅速找到失主。
時間:109年7月7日9時30分。
地點:通霄鎮苗37線與苗40線路口。
經過:
一、中和派出所警員戴麒眞 109年7月7日擔服8至10時守望勤務,於9時30分在通霄鎮苗37線與苗40線路口,拾獲SONY新款手機一隻,該處有建置路口監視器,戴員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後,發現民眾余○祥由通霄市區返家途中,騎乘機車時不慎遺失新購買手機,因手機內存有大量聯絡資訊及生意往來聯絡事項,十分焦急,余民表示在騎車時放在外套口袋,可能因道路顛簸而掉在路上,感謝員警積極聯繫,深獲余民讚許與感激。(109年7月9日聯合報報導)
二、警員戴麒眞為民服務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