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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通霄海邊輕生,警與海巡及時搶救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女子通霄海邊輕生,警與海巡及時搶救。
時間:109年7月17日16時30分。
地點:通霄鎮新埔里新埔漁港。
經過:
一、埔口派出所警員吳漢仁109年7月17日擔服14至18時待命服勤勤務,於1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渠妹妹簡姓少女曾抱怨工作壓力大,於17日中午在南投家中留有遺書,隨後出門不知去向,經調閱發話地址位於通霄鎮新埔里附近,吳員立即通報相關單位及前往附近加強協尋,不久後與海巡署人員發現簡姓少女獨自坐於新埔漁港內海灘,立即前往關心,發現簡姓少女腳部有受傷,全身濕透,立刻護送至附近醫院包紮,經診斷無生命危險,並聯繫家屬帶回。吳員積極尋獲自殺女子,救回寶貴性命,深獲家屬讚許與感激。(109年7月18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二、警員吳漢仁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8-17 上午 1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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