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疑尋短,警喊話勸改念
公布日期:2019-07-22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時間:108年6月1日7時2分。
地點:苗栗縣頭份市水源路東興大橋下溪邊(靠近國一端)。
經過:
一、尖山派出所警員王于嘉、頭份派出所警員黎人豪、蘇家誼擔服6至8時巡邏勤務,接獲110案件通報稱上述時、地「有1女子坐在溪邊,恐想不開」,立即趕赴現場查看,到達現場發現有1名中年婦女坐在頭份市水源路東興大橋下溪邊(連接濱江街之河堤陡坡上),經查名為陳○吟(55年次、頭份人),陳女因其家人辭世傷心欲絕而有尋短之意,現場雨勢甚大,溪水有逐漸高漲之情事,為防止發生意外,立即報請119派員至上記地點協助,並不斷向陳女喊話應即離開危險之水域區以免發生意外,消防人員到場後,即配合消防人員一同合力將陳女帶回至東興大橋上。
二、警員王于嘉、黎人豪、蘇家誼積極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民眾感謝,促進警民良好關係,親民愛民之積極作為,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