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民眾困難適時協助
公布日期:2020-11-19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發現民眾困難適時協助。
時間:109年10月8日21時10分。
地點:苗栗縣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
經過:
一、卓蘭分駐所副所長張弘昌、警員陳冠宇109年10月8日擔服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1時接獲值班同仁轉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沙鹿分局光華派出所通報稱,有一民眾蔡○昌亟需協助,蔡民手機最後定位位置於卓蘭大橋,張2員立即前往查看,在卓蘭大橋北端發現蔡民騎乘機車停置於橋上,因蔡民表達能力稍有障礙,張2員立即聯絡其老婆楊○慈將其帶回。民眾對員警積極協助,表示非常感謝之意。
二、副所長張弘昌、警員陳冠宇急公好義表現,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