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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積極協助人、車安全脫困。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警積極協助人、車安全脫困。
時間:109年11月16日14時20分。
地點:苗栗縣泰安鄉大興村第3鄰農路。
經過:
一、大興派出所所長柯光文、警員黃三原109年11月16日分別擔服14至16時臨勤及守望勤務,於14時20分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在快樂露營區附近有車輛卡住無法動彈,柯等2員立即前往,發現係民眾李○禎所駕駛車號A*J-9**1自小客車,欲到竹林秘境觀賞風景時,因路況不熟且導航系統誤導到人煙稀少的森林小徑,適逢山區下午氣候濕冷及濃霧密佈能見度低,故不慎駛入路邊導致車輛深陷泥濘打滑無法行進,柯等2員考量現場道路狹窄拖吊車無法進入救援,柯等2員現場偕同李民在後方以人力推行,耗時近30分鐘後安全脫困並引導車輛安全下山。民眾對於員警積極協助,表示非常感謝之意。
二、所長柯光文、警員黃三原積極協助脫困,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12-16 下午 0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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