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春節將至思念子女,徒步走4小時,警助返家團聚
公布日期:2021-03-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一、山脚派出所所長張景霖、警員李易修110年2月10日擔服10至12時巡邏勤務,11時14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110通報,在苗43線與苗46線口有一名婦人疑似走失,張等2員立即前往,到達發現民眾蔡○慧於該處徘徊、神情緊張疲憊,經張等2員趨前詢問關懷,蔡婦表示因春節將至思念子女,自己一個人住家中,於早上8時徒步從臺中市大甲區住家走路到苗栗縣苑裡鎮,走了四個多小時,找不到兒子又無電話及住址,只知道兒子住家特徵在山腳地區、有八間房子連在一起的地方,員警與協勤義警鍾金池依據蔡婦對路線特徵的描述,駕警車載蔡女循特徵找尋,終於找到其兒子吳○廉位在舊社里15鄰○號住處,蔡婦非常感謝員警積極協助找到許久未見的兒子,讓她有個溫暖的春節。
二、所長張景霖、警員李易修即時協助走失老婦,尋找親人助團圓,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