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蹺課學童,通知學校帶回
公布日期:2019-10-12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時間:108年9月12日13時40分許。
地點:苗栗縣苑裡鎮苗45線及鎮安三路上。
經過:
一、 社苓派出所所長陳世偉、警員林正軒108年9月12日12至1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3時40分許巡經苑裡鎮苗45線時,發現○○國中學童黃○洋騎自行車在路上閒晃,因當時仍為學校上課期間,陳等2員覺有異樣上前關心詢問,學童黃○洋坦承早上即未上學,家人均不知情,並向員警表示渠就讀○○國小之弟弟黃○瑒亦未上學,但不知其弟弟現在何處,員警陪同黃○洋尋找其弟弟,於14時許在苑裡鎮鎮安三路上尋得黃○瑒,經詢問該兩名學童表示,學校老師早上有打電話至家中關心為何沒上課,惟因其父親已外出工作,因此向老師謊稱生病而未上學,陳等2員將該兩名學童帶返家,惟無人在家,聯絡學童父親黃○銘亦未接電話,因此先行將該兩名學童帶返所,並通知學校老師至所帶回學校。陳等2員巡邏勤務能發現異樣,主動關心詢問蹺課學童,深獲學校老師讚許。
二、 所長陳世偉、警員林正軒主動關心詢問蹺課學童,深獲學校老師之讚許與感激,為民服務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