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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8年12月3日0時45分許。
地點: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段○號。
經過:
一、警備隊副隊長林定正、竹南派出所警員彭皓108年12月3日擔服0至2時巡邏勤務,於0時4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龍山路○段○號有人欲輕生,林等2員立即前往發現該處為電器行,撥打該電器行負責人電話後,魏民主動開門,林等2員入內後發現房間內有正在燃燒之木炭火盆,林等2員立即將其撲滅,魏民表示渠因感情導致情緒低落,故有輕生念頭,經林等2員安撫、婉言相勸,魏民終放下自殺之念頭,再經救護人員檢視無外傷及生命安全疑慮後始離開現場,並依規定填報自殺通報單,通報社會局,請社工關心。
二、副隊長林定正、警員彭皓積極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忠義事蹟,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3-20 上午 0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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