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發現火燒車,拯救民眾一命
公布日期:2020-01-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及時發現火燒車,拯救民眾一命。
時間:108年12月5日21時50分許。
地點:苗栗縣卓蘭鎮中正西路與經國路口。
經過:
一、 卓蘭分駐所警員謝正識於20至22時擔服備勤勤務,於轄區簽巡時,在中正西路與經國路口發現路旁1輛大貨車冒出濃煙並已起火燃燒,且車內民眾竟未發現,遂即協助民眾離開,並通知卓蘭消防隊及線上巡邏勤務所長侯祥洲、警員劉琬柔到場支援,並先以滅火器協助撲滅火勢,經瞭解貨車疑因電線短路起火,而民眾當時在車內休息,所幸員警及時發現,拯救其寶貴生命,深獲民眾感謝。
二、 所長侯祥洲、警員謝正識、劉琬柔,盡忠職守,保障人民生命、身體安全,深獲民眾讚許,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