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新制上路在即苗警提醒「拒酒駕、別無照、停讓行人保平安」
公布日期:2025-12-04
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圖-不停讓行人
為有效遏止高風險違規行為並全面守護用路安全,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已由總統公布,將於行政院核定後正式施行,此次修法聚焦於「無照駕駛管理」、「酒駕防制強化」、「行人路權保護」及「車輛改裝管理」等面向。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新制上路後將同步強化執法作為,並透過多元宣導深化用路人守法意識,期能共同打造更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本次修法針對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等行為大幅加重處罰,展現政府遏止高風險違規行為的決心。在無照駕駛部分,原本罰鍰最高上限新臺幣2萬4,000元,分別提高為機車新臺幣3萬6,000元、汽車新臺幣6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如因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得沒入車輛。酒駕防制方面亦同步升級,本次修法明定當車輛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非屬同一人時,適用吊扣牌照等相關處分,避免以「人車分離」規避責任。
在行人路權保護方面,駕駛人如因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罰鍰下限由新臺幣7,200元提高至新臺幣1萬8,000元,並修正吊扣駕照期間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罰鍰新臺幣3萬6,000元及吊銷駕照,以提升駕駛人停讓觀念,降低行人事故風險。同時,針對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新法規定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者,將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檢驗,逾期未檢驗最重可註銷牌照,藉以防制噪音擾民、危險改裝亂象。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本次修正係以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為核心,透過嚴格法制,提升駕駛責任意識,促進全民守法觀念;另統計114年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1,461件、無照駕駛2,136件、不暫停讓行人1,198件,顯示部分高風險違規行為仍屢見不鮮,將持續強化執法能量,強化交通秩序管理,並再次呼籲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守「勿酒駕、有照才上路、路口慢看停、不亂改裝」等交通安全原則,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