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勤加給優化上路 因地制宜調整提升工作士氣
公布日期:2026-03-19
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為肯定警察同仁的辛勞與付出,行政院日前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刑事警察人員「刑事加成」依原支等級數額加六成提高至加八成支給,以強化對執行偵查犯罪等高風險工作的實質支持。另各縣(市)政府得自籌經費,依所屬警察機關(單位)勤務繁重程度發給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並訂定分級基準,最高可達原支領警勤加給加四成。
苗栗縣幅員遼闊,兼具山線、海線與都會型態,治安與交通勤務型態多元,均增加員警執勤負擔與挑戰。苗栗縣長鍾東錦考量警察各項任務特性,並肯定警察同仁長期守護治安的辛勞付出,特別支持本項福利優化措施之推動,目前全案已完成規劃並經縣政府核定,其中刑事警察人員每月可增加1,940元;另各單位依勤務繁重分級核發勤務繁重加成,每月可增加2,716元至3,880元不等。以上措施預計於本(115)年4月開始核發並溯自同年3月1日生效,藉以提升員警福利與工作士氣,並肯定警察同仁長期投入治安與交通維護的辛勞。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李忠萍表示,警察同仁長期肩負治安維護、交通疏導及各項為民服務等工作,是地方安全的重要支柱。未來警察局將持續精進相關勤務作為,在提升同仁工作保障與福利的同時,全面強化治安維護效能,以守護苗栗山海城鄉的安全與安定,讓民眾生活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