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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警因地制宜滾動式檢討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苗栗縣警察局採取因地制宜,每3個月滾動式分析肇事原因,規劃防制事故作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該局統計今(108)年1至10月,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53人、受傷6,372人,與去年死傷人數7,055人比較,減少630人。
分析苗栗縣今年1到10月的交通事故時間,以下午4點到6點16.75%最多、上午8點到10點13.07%次之、上午6點到8點12.54%則居第三位;交通事故傷亡車種以機車事故75.12%最多,年齡以年輕族群事故26.36%最多、高齡者事故14.80%次之;前五大易肇事路口,依序為頭份市中華路與自強路口、頭份市信東路與中正路口、頭份市中央路與東桃路口、大湖鄉台3線127公里至129公里處及竹南鎮環市路三段與光復路口。交通警察隊隊長林炎巨表示,肇事主要因素依序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規定減速」等。
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統計,每件受傷交通事故付出社會成本(含醫療成本、司法資源、車輛修理、工作生產力、生活品質降低…等)估計約新臺幣100萬元,苗栗縣警察局今年至10月底為止,有效減少交通事故傷亡,減少社會成本付出約6億3,000萬元,全局將持續因地制宜滾動式檢討防制事故作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最後異動時間:2019-11-29 上午 1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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