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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員警執勤遭撞 苗警採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
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警示燈
警示燈
「感應器-警報型安全警示燈」安裝於「交通錐」
「感應器-警報型安全警示燈」安裝於「交通錐」

近年來員警處理交通事故、取締違規、排除故障車輛或戒護人車安全時遭後方來車追撞受傷新聞頻傳,根據研究顯示,當車輛時速達80公里時,每秒行進22公尺,也就是撞擊60公尺以外的交通錐時,員警的反應時間已不足3秒。為強化員警執勤安全,苗栗縣警察局採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建立執勤安全警戒防線,以確保員警執勤安全。 
 
苗栗縣警察局採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係結合燈光、聲響、振動及無線通訊等技術交互運用,於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執行路(臨)檢、交通稽查、疏導及管制等勤務時,可將「感應器-警報型安全警示燈」安裝於「交通錐」,於勤務執行處所前擇適當地點設置安全警戒防線(60-100公尺處),遇有車輛衝撞交通錐時,即可透過遠距離無線即時傳輸至員警分別配掛之肩燈告警(聲響、燈光、振動同步作動),以遠端示警充裕員警面對突發事故之反應時間,爭取保命的「黃金3秒」。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林國清表示,本(108)年春節連續假期長達9日,苗栗縣各觀光風景區將湧入大輛車潮,員警交通指揮疏導及事故處理工作將愈顯嚴竣,苗栗縣警察局採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配發員警於處理交通事故時使用,可提升員警執勤安全,使員警更能專心於處理交通事故,提升處理效能,減少事故處理時間衍生之交通壅塞;另亦可以「交通錐」、「連桿」結合「交通管制預警系統」方式實施交通疏導勤務時,配合道路縮減等措施,除可避免員警於執勤時遭車輛撞擊外,亦可於人車分流時,針對人、車違規跨越車道撞倒交通錐情形,提醒執勤員警即時處理,以維持交通安全與順暢;警察局將會評估後續效益,逐步推廣擴大使用,讓員警執勤安全更有保障。

最後異動時間:2019-09-27 上午 10: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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