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有不良密醫於縣內違法看診,且販賣過期或來路不明之偽劣藥,經警方密切蒐證後,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馮美珊檢察官指揮偵辦,於108年1月29日,查獲裴姓密醫與其妻子藏身於縣內整復養生館內,以治療肌肉痠痛、運動傷害之名,遂行替民眾針灸、把脈、開立藥方等醫療行為,涉嫌違反醫師法、藥事法、詐欺等罪嫌。
警方於密醫診療間及家中搜索時發現數千瓶不明藥品,很多是密醫自行調製成分不明,更有大量過期藥品,有些都已過期5、6年,也發現上百份民眾診療紀錄,記載病症及診療行為,為歷年來查獲藥品數量最多,規模最大的一次;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藥品來源雖為中藥廠,惟多數已過期多時,民眾吃下肚,不但無法治病,更容易傷害身體,且該密醫不具醫師執照,僅靠著自修醫療知識,及與其他同行交流,便替民眾針灸、開立藥方,容易導致民眾延誤就醫或是用藥錯誤併發其他症狀,戕害縣民健康。
警察局局長林國清表示;年節將近,與縣政府衛生局共同查緝密醫違法醫療行為,讓民眾安心過年,展現縣府團隊協力合作,共同守護縣民健康與幸福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