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病纏身起意輕生,警及時防止憾事發生
公布日期:2020-08-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男子因病纏身起意輕生,警及時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9年7月21日22時39分。
地點:苗栗縣卓蘭鎮景山橋上。
經過:
一、卓蘭分駐所警員蔡駿暘、蘇郁雯、校林派出所警員張致軒109年7月21日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時,於22時39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景山橋上有人坐於該處,蔡等3員立即前往,發現民眾廖○育情緒極為低落靜坐於慢車道上,且該處未設置路燈,深怕釀成車禍意外,先將廖男帶往安全處並傾聽其吐露心聲、舒緩情緒,加以安撫,廖男心境才逐漸平穩。員警先將廖男帶返所,並通知其哥哥廖○宏到所後,廖兄表示其弟因胃癌及肺癌末期才起輕生念頭,員警除通知家屬到場外另依規定通報苗栗縣自殺通報。
二、警員蔡駿暘、蘇郁雯、張致軒積極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忠義事蹟,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