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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抵手腕,警撫棄刀護送醫
發布單位: 頭份分局隸屬派出所-尖山所  
時間:108年8月17日15時14分。
地點:苗栗縣頭份市吉祥路○號。
經過:
一、 尖山派出所警員吳哲愷、趙乃慧擔服14至16時巡邏勤務,接獲民眾陳○禎報案稱其患有精神疾病之胞弟陳○華於家中大發脾氣且破壞家中物品,深怕危及家人安全遂報請員警及消防人員協助強制就醫,吳等2員到達發現陳○華右手持菜刀抵住其左手腕,並告知不許靠近否則將割腕自殺,所長林煥然知悉後隨即趕往現場協助,現場與家屬安撫其情緒,陳民經安撫後主動將菜刀放下,並戒護送往為恭紀念醫院強制就醫,家屬對員警協助,表示極感謝之意。
二、 所長林煥然等3員積極為民服務之行為表現,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02 下午 1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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