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搶救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公布日期:2020-10-19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積極搶救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9年9月11日23時51分許。
地點:苗栗縣後龍鎮後龍夜市涼亭。
經過:
一、後龍分駐所警員黃耀賢、劉芳呈109年9月11日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分51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後龍鎮後龍夜市涼亭內有自殺案件,黃等2員立即前往關心,經瞭解該女子為謝○婷,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佳及經濟壓力大等因素持美工刀割傷左手腕輕生,其丈夫蕭○文發現立即報警處理,黃等2員立即通知救護車協助將謝女護送至衛福部苗栗醫院搶救,婉言相勸要渠珍惜生命,要為家人多多著想,依規製作自殺防治通報,並請家屬多加關心。
二、警員黃耀賢、劉芳呈積極搶救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