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我機車不見了!」,警細心查證後「真相大白」
公布日期:2020-11-19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警察先生,我機車不見了!」,警細心查證後「真相大白」!
時間:109年10月18日17時30分許。
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功維敘隧道停車場(尋獲機車地點)。
經過:
一、南苗派出所警員吳昊軒、徐千田109年10月18日擔服16至18時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停在南苗市區一處巷弄內機車不見了,員警到達發現一名呂姓女子神色慌張表示機車不見了,吳等2員將呂女帶返所並安撫其情緒,同時依呂女提供的停放時間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呂女所陳述的停車地點與監視器畫面不一致,才讓案情「水落石出」,原來呂女記錯停車地點,誤為機車遭竊,所幸員警細心查證幫忙釐清真相,呂女回想起其普重機車停放於苗栗市功維敘隧道停車場,員警立即陪同呂女至該處尋找,發現重機車完好停在現場,呂女當場感動說不出話來,一直向員警頻頻道謝,也因為自己疏忽造成員警困擾頻頻致歉。(109年10月21日經東臺灣新聞網、勁報報導)
二、警員徐千田、吳昊軒積極為民服務精神,深獲民眾讚許,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