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工作不順欲輕生,警急救援阻憾事
公布日期:2021-03-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一、頭份派出所警員黃宇陞於110年2月23日16時44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張○馨(78年次)因工作不順遂,駕駛車號B*P-6**0自小客車於頭份市德義路上欲輕生,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到場後未發現該車,除通報線上巡邏人員全面協尋外,頭份所警員黃宇陞調閱沿線監視器搜尋張男行向,副分局長張進基率頭份所所長林煥然、警員張冠偉亦加入協尋行列;於18時15分發現該車於頭份市華美街1巷內,上前查處發現張男躺於駕駛座上,疑似昏迷睡著,發現車門未上鎖,便打開車門叫醒張男,張男意識清醒但精神狀況不佳,副駕駛座上有美工刀,後座有引廢氣之軟管,婉言相勸並將張男帶回派出所休息,並通知家屬至頭份所帶回,張民家屬對警察熱心、積極協尋,表示極為感謝之意。(110年2月24日經自由電子報報導)
二、副分局長張進基、所長林煥然、警員張冠偉、黃宇陞急公好義,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