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送精神異常女子返家
公布日期:2021-04-16
發布單位:
督察科
一、三義分駐所所長姜名旂、警員羅兆弘、民防邱文章110年3月8日擔服20至22時巡邏勤務,20時01分巡經歐香新城土地公廟附近,見一名女子彭○勤(住銅鑼鄉福興村)於該處徘徊及神情緊張,經上前盤查,發現彭女疑似患有精神異常疾病,姜等2員立即帶返所休息,並安撫彭女情緒,經瞭解其稍早與家人有發生口角爭執,憤而離家,經員警婉言勸說後始答應,由員警護送返家,彭母因女兒不知去向相當著急,對員警主動積極協助,防阻意外發生頻頻致謝。
二、所長姜名旂、警員羅兆弘積極協助精神,深獲民眾感謝,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