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公布日期:2020-01-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積極搶救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
時間:108年12月1日21時10分許。
地點: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北提停車場。
經過:
一、大同派出所巡佐張詠浚、警員吳鶴群108年12月1日擔服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46分許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姜小姐報案表示,渠友人黃○揚有憂鬱症,且鬧自殺又聯繫不上,黃民傳LINE向渠表示欲引廢氣自殺,為恐憾事發生,同步進行手機定位查址,最後發話位置為竹南鎮崎頂里天祥路○號,張等2員立即前往基地臺周邊搜尋未果,積極轉向龍鳳漁港北提附近搜尋,於21時10分在龍鳳漁港北堤停車場內發現通報自小客車,前往查看發現黃民躺於駕駛座上,且導引廢氣至車內自殺,張等2員立即將黃民拉出車外及拆除引廢氣裝置,並安撫其情緒,經黃民同意帶返所內休息,通知報案人到場將其領回照顧,依規定填報自殺通報單,通報社會局,請社工關心。
二、巡佐張詠浚、警員吳鶴群積極搶救欲自殺民眾,防止憾事發生,忠義事蹟,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