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心情不佳欲尋短,警巧妙挽回寶貴生命
公布日期:2020-01-17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女子心情不佳欲尋短,警巧妙挽回寶貴生命。
時間:108年11月26日21時許。
地點:苗栗市中正路○號○樓。
經過:
一、南苗派出所警員陳建勳、呂奇儒108年11月26日擔服20至22巡邏勤務,於21時接獲勤指中心派案前往苗栗市中正路○號○樓有1女子欲自殺,陳等2員前往處理,到達現場聞到屋內有燒焦味傳出,便緊急入內見張女意志消沉坐於椅子上,且發現垃圾桶內正燃燒的菸蒂與紙張,遂先行用自來水將其澆熄,張女表示渠於前幾日因腰部不舒服就診,發現腎臟出問題,故心情苦悶無人訴苦而萌生自殺念頭,員警一邊安撫一邊通知救護人員到場送醫,陳等2員後續依規定通報自殺防治中心。
二、警員陳建勳、呂奇儒發揮為民服務精神,足為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