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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協助民眾找回珍貴回憶之手機
發布單位: 督察科  
標題:積極協助民眾找回珍貴回憶之手機。
時間:109年2月13日20時5分許。
地點:苗栗縣造橋鄉臺1線○公里處。
經過:
一、談文派出所警員林紹齊109年2月13日擔服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5分接獲民眾吳○穎至所報案表示,於19時許騎車行經臺1線返家途中,自己所有之手機不慎遺失,經尋找多時未果,手機雖非相當昂貴,但裡面有許多珍貴的回憶,心急如焚請求員警協助,林員使用手機定位功能確認該手機位置,經查位於談文國小附近,並陪同吳女沿線徒步尋找,終於在臺1線○公里處尋獲,吳女表示對員警及時協助尋回手機一事,表達由衷感激之意。
二、警員林紹齊積極熱心為民服務精神殊值同仁之表率。
最後異動時間:2020-03-20 上午 11: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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