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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中秋節將至,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登錄報備制度。
發布單位: 政風室  
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該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該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該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最後異動時間:2021-09-23 下午 0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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