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 苗警加強偵辦假訊息、哄抬物價、囤積防疫物資案件
公布日期:2021-05-25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假訊息別亂傳
因應疫情急遽升溫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新任陳檢察長松吉,特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執行分署、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苗栗專勤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苗栗查緝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工商發展處、行政處(消保官)、民政處與苗栗縣警察局等單位,召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處理小組即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視訊會議」。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周煥興至為重視本次聯繫平台視訊會議,特指示苗栗、竹南、頭份、通霄與大湖5位分局長與偵查隊長及刑事警察大隊長與會,局長表示,本次聯繫平台視訊會議決議與檢察長指示事項,警察局決對全力以赴,感謝苗栗地檢署長期指導與支持,更感謝檢察長成立聯繫平台,將強化與友軍橫向聯繫與情資共享,展現檢、警、調共同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決心。
由於不實疫情訊息,係透過臉書、LINE群組傳送或轉傳,造成民眾恐慌不安,苗栗縣警察局遵照內政部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指示,針對乘機製造假訊息引發恐慌,迅速查察假訊息,立即對外澄清說明,避免假訊息擾亂社會秩序;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案件責成專案人員蒐證、主動偵辦,並適時發布新聞導正視聽;另有關疫情訊息或防治措施,應該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為標準,如有任何防疫資訊上的疑義,均可透過官方管道查證「(LINE帳號:@taiwancdc),或是撥打防疫專線1922與向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洽詢」,切勿以身試法,轉傳竄改、虛構、不實疫情訊息,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警察局統計至本(110)年5月18日止,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傳喚相關散布假訊息民眾到案說明共計3件。
隨著疫情升溫,相對的防疫物資水漲船高,不法分子利用民眾恐慌搶購心態,於網路低價販售防疫物資,部分不肖廠商或店家乘機囤積防疫物資或哄抬物價,將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苗栗縣警察局呼籲鄉親,保持冷靜、小心求證,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網路消息,如遇民眾傳播不實訊息、或業者及商家乘機哄抬物價,請儘速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將從嚴究辦,決不寬貸;另額(耳)溫槍、口罩等防疫物資應儘量至實體店家如藥局購買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