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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協助員警製作詐欺筆錄連結165反詐騙平台之應用-竹南分局第二組 巡官葉軒甫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在數位化與智慧科技浪潮席捲全球的當下,各行各業紛紛透過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簡稱AI)進行轉型,提升效率與品質。警政體系,作為維持社會秩序與執行法律的第一線機構,也無可避免地朝向科技警政發展,期望藉由新興技術來克服人力短缺、程序繁瑣及資訊落差等長年問題。而在警察日常工作中最為繁瑣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程序之一,便是筆錄製作。傳統筆錄須由員警手寫或鍵入,於面對證人或嫌疑人時,既要專心傾聽又要準確記錄,容易造成內容遺漏、語意誤解或記錄瑕疵,更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隨著AI技術逐步成熟,透過語音辨識、自動摘要與語意分析等能力,逐漸展現出在筆錄協助方面的潛力,不僅有望提高製作效率,也有助於保障被詢問人的程序權利與筆錄內容的正確性。
本文將深入探討AI技術如何應用於筆錄製作、可能帶來的效益與風險,並提出制度與技術層面的建議,期望為警政單位未來導入AI提供具體參考。
近年來,臺灣社會詐騙案件頻傳,從假投資、假檢警、網路購物到情感詐騙,層出不窮,受害者年齡層橫跨老中青,連學生與專業人士亦難倖免。據警政署所推出之打詐儀表板,臺灣每月因詐騙所造成的財損金額高達數十億元,案件數量居高不下,顯示詐騙集團手法日益翻新,社會大眾防不勝防。這些詐騙不僅造成個人財產損失,甚至導致家庭破碎、心理創傷,對社會信任基礎形成嚴重打擊。
造成詐騙氾濫的原因,除詐騙手法與時俱進、透過社群媒體、即時通訊等平台進行包裝與傳播外,部分民眾法律常識不足、對網路訊息判斷力薄弱,亦為主要因素之一。尤其在資訊爆炸的時代,人們渴望快速致富或解決財務困境,容易落入「高報酬、低風險」的話術陷阱,再加上詐騙話術日趨專業化、情境式,使人陷入信任錯覺,往往在發現異常時為時已晚。
面對詐騙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嚴重傷害,對警方受理即偵辦兩端更是一大難題,今日主要想探討的是受理端的衝擊,受理端的員警於製作詐欺筆錄時,光是紀錄金流走向就耗費不少心神,尤其是在事後還要將相關資訊彙整後,大量的過濾刪修填寫165反詐騙平台相關資訊,實在是過於耗費時間跟精神,個人認為應該於165反詐騙平台內建製作筆錄功能,並使用AI語音即時轉錄的技術,使員警大幅減少製作筆錄之時間。
AI在筆錄製作中的應用,主要分為語音即時轉錄、語意理解與重點摘要、語言輔助與即時翻譯、案件資料比對整合等四大面向。語音辨識技術可即時將口語對話轉為文字,大幅減輕員警手動書寫的負擔,使其能更專注於詢問流程與判斷供詞邏輯;搭配語意分析引擎,AI可進一步整理供詞中的時間、地點、行為與人物等要素,自動歸納重點並整理成有條理的筆錄草稿。此舉對於案件繁雜、對話冗長的情境尤其有助。再者,AI亦能即時翻譯外籍人士的談話內容,克服語言障礙,進而確保筆錄合法性並維護其法律效力。此外,AI亦可與現有資料庫連結,自動比對新供詞是否與過往供述、案件資料或監視影像資訊(如以嫌疑犯的人臉辨識系統)有所關聯,進一步協助員警辦案研判。以上應用雖仍須人工監督與審核,卻已使用AI大幅提升筆錄處理速度,與傳統製作筆錄方式相比有明顯優勢。
導入AI筆錄系統對警政實務之潛在效益不容小覷。首先,在效率層面,AI可即時產出草稿,讓員警有大致脈絡可依循去詢問,雖然筆錄於每個個案皆會有不同之處,但這一點可以在系統上線後,持續蒐集大量資料精進修正,另外導入AI可以減少員警整理時間,使整體筆錄流程加快,進而釋放更多人力於實質查緝與分析工作。其次,在品質層面,AI可透過一致化輸出規格與自動檢查錯誤,避免文字遺漏、關鍵細節缺失等人為疏失,讓筆錄內容更為客觀與完整。第三,在程序正義方面,AI介入可減少因主觀判斷或疲勞導致的偏誤,透過精準記錄保障被詢問人供詞之完整性,再者,隨著AI能即時語言翻譯,使員警於詢問時透過AI即時翻譯,受詢問人供述也能透過AI翻譯及記錄,減少請通譯金錢、時間成本。
然而,AI筆錄系統在應用上亦存在諸多挑戰與疑慮。技術層面而言,儘管語音辨識技術已大幅進步,但面對台語、客語、閩南語、原住民語等方言,或因地區差異而異的用語、法律專用術語、案情特有詞彙,系統辨識率仍難達百分之百,若無適當校正機制,將影響筆錄準確性與後續法律效力。又如環境噪音或多人交談情境,也可能導致系統誤譯與漏譯。制度層面方面,目前我國法律尚未就AI協助製作筆錄之法律地位做出明確定義,部分律師與學者對其證據能力存有保留,擔心若未加審查將淪為「自動筆錄機」,反而損害程序正義。此外,AI系統多仰賴雲端運算與資料儲存,一旦資安控管不嚴,極易導致個資洩漏,進而衍生訴訟風險與公信力危機。實務面來看,基層員警操作系統的熟悉度不一,亦可能出現誤用、過度依賴或因故障無法應變等問題。
為使AI筆錄應用更臻成熟,應從制度、技術與實務三面向同步推進。制度層面,應由警政署或立法院主導制定「AI輔助筆錄作業規範」,就AI筆錄之合法性、範圍、舉證力與保存期限等建立標準,並規範異議處理程序,以避免爭議;同時應明文要求所有AI筆錄需經人工審核與確認,保留最終判斷權於辦案人員手中。技術層面,須投入資源優化語音辨識模型,增設多語言與地方方言資料訓練,同時強化資安設計,例如導入區塊鏈保全機制、限制權限存取、全程加密與動態滲透測試,以防資料外洩與濫用。實務層面,應強化員警對AI操作的訓練,包括錯誤排除、倫理認知與個案判斷能力,同時鼓勵分局建立AI筆錄試辦機制,逐步修正應用盲點,建構由下而上的回饋循環,最終形塑符合我國執法文化的智慧筆錄模式。
展望未來,AI於筆錄製作的應用,僅是警政智慧化發展另一個新起點。若能成功克服技術與法律上的阻礙,未來AI更可參與整體案件流程,如自動比對監視器畫面與嫌疑人影像、分析社群動態預警犯罪、結合智慧巡邏進行即時調度等,打造具前瞻性與主動性之智慧警政生態系。然而,我們也應警覺科技本身非萬靈丹,任何AI應用均須以「人」為核心,避免工具主導人性與判斷。一個真正成熟的智慧警政體系,應是結合科技效率與人本思維的平衡產物,唯有如此,方能在確保社會安全的同時,真正實踐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
綜上所述,AI協助員警製作筆錄雖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卻已展現出其在提升筆錄效率、保障程序公平與優化警政作業上的多重價值。未來,隨著技術演進與法制完備,AI筆錄系統勢必將成為警方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唯有正視其挑戰,謹慎導入,逐步推行,才能讓AI從工具昇華為助力,為臺灣警政體系注入更多智慧與人性,引領我國邁向公平正義與數位轉型並行的嶄新執法時代。
最後異動時間:2025-08-25 下午 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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