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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被扣牌了,還可以過戶買賣嗎?-交通警察隊 組長謝偉倫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前言
「交通」,不僅是你我所見道路上的車水馬龍,更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從一大早出門上班、上學、工作移動,到下班放學返家,無一不是透過各種交通方式完成日常活動,也正如此,交通可謂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服務期間也多有民眾或親友遇到問題,會向我詢問「交通違規申訴」、「車禍了怎麼處理?」、「車被拖吊了怎麼領回來?」等問題。就在前一陣子,一位朋友問我:「我的車子被扣牌了,那我還可以把車子賣掉嗎?」這個問題,背後牽涉到法令與流程。因此,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案例,告訴大家什麼是「扣牌」,以及被扣牌的車輛,是否還能買賣、過戶。
故事背景
這位朋友在幾年前從事五金生意小有成就,也因此近期買了夢寐以求的高級進口車,一輛號稱「瑞典坦克」的休旅車。但也因為這台車的性能太好,有一次南下出差時,開上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因為趕時間、路況又好,他一不小心超速了,整整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以上。幾天後,監理所寄來裁決書,說他的車輛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稱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被裁定「吊扣牌照」六個月!朋友當下很緊張,雖然知道自己有錯,但看到車輛要被吊扣牌照六個月,就像失去了雙腳一般。他問我說:「這樣我半年不能開車了嗎?那車我可以賣掉嗎?我還是換一台小車來開就好了……」,言下之意,他要賣車,問他為何要賣?他答說感覺這輛車跟我八字不合,才買來半年,就要被吊扣牌照半年。我心想,有錢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樣啊!
法規說明
為何要「吊扣牌照」?就是說駕駛車輛違反了處罰條例酒駕、毒駕、超速及危險駕駛等嚴重交通違規行為,除了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外,還會加重處分,暫時限制這輛車的使用,吊扣期滿之後才可以將牌照領回恢復行駛資格。
依據處罰條例規定「吊扣牌照」期間,是依照其違規情節輕重,從一個月至二年間不等,而違規行為從「肇事逃逸」、「未有適當駕照駕駛大型車輛」、「疲勞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酒駕、用毒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等均會被「吊扣牌照」。
那麼問題來了,當車子被吊扣牌照,究竟還可以過戶、買賣嗎?依據處罰條例第85條第2項:「本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者,不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轉、質押、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雖然牌照被吊扣,但是車子仍然是屬於你的合法財產。即使車輛在吊扣牌照期間,仍然可依法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也就是所謂的「過戶」。
過戶辦理
從上述規定得知,在「吊扣牌照」期間,車輛是可以過戶的,此時我們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要事先準備好「吊扣中過戶切結書」。此切結書可至各監理站的網站上下載,最主要是讓買受人同意並了解到應俟牌照吊扣執行完畢後,才能領回號牌,將車輛行駛道路。這也提醒一些社會新鮮人,可別看到某些二手車商特定車輛的價格硬是比別人便宜很多,殊不知你買回來了,這輛車卻要先擺放家中半年甚至二年後,才能再合法領回牌照上路。
二、「吊扣牌照」違規事由的違規單繳費了嗎?就以超速逾40公里來說,車輛所有人會接到2張違規單(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及第43條第4項),過戶前,須先繳納所處以之罰鍰,並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後,才得以進行後續的過戶事宜。
結論
駕車上路,千萬別心存僥倖;而交通執法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改善交通秩序,並提升用路人的守法意識,讓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良好的用路習慣,達到「人守法、車安全、路順暢」的目標。
最後異動時間:2025-08-25 下午 03: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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