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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駕駛的阿公~淺談高齡者駕駛-交通警察隊 警務員張駿宏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小故事:堅持駕駛的阿公
陳爺爺80歲,家住某縣山區,長年自己駕車到田裡巡視農作。某天,他在下坡路段轉彎時誤踩油門,導致人車衝出邊坡,所幸僅受輕傷。警方到場處理時關心詢問他的健康狀況,並建議他停用駕照。陳爺爺沉默片刻,說:「我不是不想安全,只是如果不開車,我就哪裡都去不了……」

壹、前言
2025年5月某日傍晚,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一位78歲老翁駕駛自小客車衝撞多名學童與機車騎士,造成多人死傷。令人驚訝的是,該駕駛在今年2月間才通過高齡換照審查,駕照狀態正常,這起事故再度凸顯臺灣高齡駕駛制度的結構性問題。
據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以高齡者為第一當事人肇事的件數,2024年有5萬8,822件,占整體交通事故比例約14.9%,其中致死件數達740件,共計824人因此身亡;交通部並指出,高齡肇事件數自2020年起逐年增加,2024年的5萬8,822件更為5年來新高,比2023年的5萬6,074件超過2,000餘件。
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65歲以上老年人口呈快速成長,占總人口比率亦持續攀升,於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2025年10月底統計已近逼超高齡社會。隨著醫療進步與生活品質提升,許多長者依然身體健朗、積極參與社會,開車仍是他們維繫日常生活的重要方式。然而,年齡增加帶來認知退化、視力模糊與反應能力下降,使得交通事故風險倍增。
貳、國內法令規定及高齡者駕駛執照管理制度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第3項規定略以: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及扣繳駕駛執照。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下稱安全規則)第52條之2規定略以:年滿75歲之駕駛人,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1次,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汽車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或檢附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或於駕駛執照以加註方式延長有效期間。
三、按安全規則第52條之2及第64條等規定,除「體格檢查」合格外,尚需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審查項目及方式如下:
(一)體格檢查:視力、辨色力、聽力、四肢、活動能力、無癲癇或其他足以影響汽車駕駛之疾病。體格體能變化與原考領駕照時不同者,另依身心障礙者報考汽車及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辦理。
(二)體能測驗:夜視無夜盲症;另外,視野左右兩眼各達150度以上,但年滿60歲之駕駛人,視野應各達120度以上。
(三)認知功能測驗:透過監理單位、公立醫院、衛生所及監理單位簽約之私立醫院、診所及代辦所等施測管道,於施測當日同時合格完成「對時間及空間之正確認知能力」、「近程記憶思考之能力」及「判斷力及手腦並用能力」等3項測驗。
參、亞洲鄰國高齡者駕駛執照管理制度
一、日本:
(一)根據該國相關規定,各年齡層駕駛每5年都須定期換照,並接受視力測驗與道安講習;年齡落在70至74歲的駕駛,必須先通過體檢及高齡駕駛講習,並每隔3年換照一次,藉此複習和加強安全駕駛習慣,以及了解身體機能衰退對駕駛能力的影響。
(二)鼓勵70歲以上的駕駛人在車輛上張貼「四葉標記/紅葉標記」(Momiji Mark),雖然這個秋葉形狀的貼紙並非法律規定必須黏貼,但經由黏貼此標誌,讓其他用路人知道這輛汽車由高齡長者駕駛,提高所有道路使用者的警覺性,並更加謹慎駕駛。
(三)年滿75歲的駕駛除了每3年需完成體檢、高齡駕駛講習,還需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才能換照。若認知測驗結果出現失智症跡象,必須進一步接受醫師評估,一旦確診失智症將吊銷駕照;如果過去3年內有特定態樣交通違規紀錄,還要另外通過實地路考才可換照。
二、南韓:
(一)根據該國相關規定,駕照有效期間為10年;65歲至75歲駕駛必須在5年內申請換照,75歲以上駕駛則是3年必須換照一次;建議另外65歳以上駕駛參加交通安全課程,75歲以上則為義務,通過者可享汽車保險折扣。
(二)導入「條件式駕照制度」,針對高齡或有輕微身心功能障礙的駕駛人,根據其身心能力、年齡與健康狀況,並經醫學評估(如認知功能測驗、視力、反應能力)與實際駕駛測驗後,設定特定條件限制其駕駛行為,如:僅白天可開車(禁止夜間)、禁止上高速公路、限定特定車型(如自排車)、限定駕駛區域(如住家附近20公里內)、必須配戴輔具駕駛(如眼鏡、助聽器)等限制條件。
(三)近年推動以VR進行駕駛能力自我診斷的系統,並規劃在75歲以上駕駛的換照條件中新增通過VR自我診斷測試條件,以評估高齡駕駛者的駕駛能力。
三、新加坡:
(一)根據該國相關規定,駕照無固定效期,終身有效;駕駛人年滿65歲,每3年必須進行醫療檢查並由醫生簽發相關證明後換照,惟駕駛人75歲後,禁止延續大型車及職業駕照;另80歲以上駕駛人若在3年內累積12點以上交通違規紀錄,可強制撤銷駕照。
(二)以年齡和車種作為風險依據,採漸進式管理,且不以年齡為唯一標準,而是強調功能性評估,並禁止高齡者繼續駕駛商業或高風險車輛,輔以體檢及違規記點形成之雙重監督機制,建立兼顧高齡者者尊嚴與道路安全的平衡制度。
肆、警察可能面臨的「高齡者駕駛」交通執法問題
一、違規理解與溝通困難:高齡駕駛常因聽力、記憶力或理解能力退化,對道路設施(標線、標誌、號誌)、交通規則或警方指揮,可能有反應遲緩或難以理解等情形,以致於執法現場中常出現誤會或溝通不良;如若執法過程態度欠缺溫和,容易引起駕駛情緒性反彈或陳情檢舉,且民眾或媒體容易質疑執法過程是否過當。
二、處理交通事故難度提高:高齡駕駛交通事故後,可能因驚嚇過度而無法完整陳述過程或是記憶錯誤,以致現場處理調查需要更多時間及耐心,因而延長案件處理時間。
三、資訊落差及訓練不足:高齡者認知退化非肉眼可見,警察未經醫療專業及應對訓練,對高齡者心理、病理特性理解不足,執法時難以即時判定屬駕駛個人行為,亦或是「認知錯亂」或「記憶錯誤」所致非蓄意違規。
伍、國內高齡駕駛制度改善方向以及可行建議
一、交通部於「三峽交通事故案」後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高齡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換照檢驗內容也會新增認知檢測、危險感知、四肢靈活度等項目;對於有違規、肇事紀錄者,則將增加回訓制度,並納入實地訓練課程;駕駛年滿70歲後,若願繳回駕照將提供TPASS補助,並於2026年5月起上路。
二、建立警政、衛福及交通等單位之資訊共享與橫向通報機制,除可即時查證駕駛人駕照持有狀態外,並能透過駕駛人資料庫即時掌握其是否患有失智症或具重大病史等身心健康問題,以作為執法及預防參考。另建議適度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內容,納入高齡者生理與認知退化基礎知識、高齡者常見違規行為之識別、失智症辨識及應對與溝通技巧等課程,使第一線交通勤務人員有據可循,進而提升執勤專業與交通安全維護效能。
陸、結語
高齡駕駛執法問題並非單純交通違規問題,而是牽涉法律、醫療、公共衛生、社會倫理與觀感等多方面向的綜合治理課題,而警察第一線面對的不僅是交通問題,常常是「依法行政」與「人情壓力」的矛盾與拉扯。唯有透過跨部門合作、建構高齡友善又具風險管理能力的交通制度,才能讓執法更有依據,以協助高齡者安全駕駛,並更有尊嚴地參與社會活動。

故事的結尾:駕照終止,生命不止
事故後,陳爺爺依規接受體格檢查與認知功能測驗,因反應與視力條件未達標準,監理單位依法不再核發駕照。他雖不捨,但理解安全的重要性,主動將車鑰匙交給兒子保管。此後,他的日常出行改由家人輪流接送,或請鄰居順路載他去市場與田裡。少了駕駛的日子,陳爺爺反而有更多時間在田邊與鄰居閒話家常、教孫子認識農作。他笑著說:「雖然腳步慢了,但我看見的風景更多了。」他的改變證明,失去駕駛資格,不等於失去生活的自主與快樂,只要有社區與家人的陪伴,一樣能過得充實而安心。
最後異動時間:2025-12-01 下午 0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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