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成鬥毆 警方對空鳴槍喝止-大湖分局偵查隊警員陳侑蓁
公布日期:2020-05-25
發布單位:
資訊科
109年3月1日晚間男子田○○邀約其友人陳○○及賴○○餐敘一同歡度生日,席間觥籌交錯,酣暢淋漓,幾杯黃湯下肚,音量也漸漸大了起來。陳○○至結帳區與服務人員討論欲續攤情形之際,有1名男子莫名手持酒瓶敲打其頭部及徒手毆打其嘴巴,後又有其他人從其後方攻擊,陳○○基於自我防衛,不斷揮舞不要讓他人毆打到他。
21 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轄內晶○視聽伴唱店裡喧嘩傳出打架事件,員警接獲報案後到達現場,發現有3名男子正毆打另外2名男子,經警方大聲喝止無果,因現場情況危急,加上當時有民眾受傷,員警遂對空鳴槍喝令雙方「蹲下」。員警對空鳴槍後,發生衝突的兩派人馬有人雙手抱頭、立即蹲下,有人則是跑出餐廳,但均遭警方啟動趕往支援之快打部隊員警壓制。
經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及詢問其他在場人調查發現,田○○於3月1 日晚間與友人到餐廳及晶○視聽伴唱店慶生聚會,約晚間 8 時許,店員告知準備打烊,但田○○及其友人均未盡興欲續攤,在店內大聲喧嘩,鄰桌顧客出言制止,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警方逮捕田○○等5人及協助其他2名受傷顧客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全案依刑法第 150 條妨害秩序罪聚眾鬥毆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