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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稽查之應對進退 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 所長葉軒甫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在警察繁多而複雜的勤務之中,交通稽查可說是最為頻繁且最容易與民眾產生衝突的一環。由於交通稽查往往伴隨違規行為的舉發,而舉發即意味著罰鍰等財產上的損失,對當事人而言不僅是經濟負擔,更可能影響其日常生活安排,因而在情緒上產生抗拒甚至激動反應。尤其近年來配合交通新制,對於無照駕駛等違規情形,除開罰外,尚可能面臨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當民眾得知車輛將被拖吊移置時,往往情緒瞬間升高,有人高聲爭辯,甚至出現恐嚇言語,亦有刻意藏匿鑰匙、拖延時間,使執法程序難以順利進行。這些情境對第一線員警而言,不僅考驗法律素養,更是一場情緒與應對能力的挑戰。
然而,若員警僅以強硬態度回應,雖然在形式上符合公權力的行使,卻容易進一步激化對立,甚至在當今媒體高度發達的環境下,被片段錄影後於網路或新聞中擴散,進而引發社會輿論對警察執法方式的質疑。回顧近年臺灣數起交通執法爭議事件,例如曾引發廣泛討論的新北警攔查機車爭議事件,以及多起因取締違規而衍生的肢體衝突與執法比例原則爭議,皆顯示若態度過於強硬,未能按比例原則交通執法,恐會引發大量的負面輿論,例如曾有警方於攔查過程中使用強制力而遭質疑過當的案例,臺中警壓制騎士事件,更突顯出執法手段與社會觀感之間的微妙平衡。
因此,在交通稽查的現場,員警的角色不應僅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應是衝突的調節者與溝通的橋樑,許多衝突的產生並非完全源自違規本身,而是來自民眾在過程中所感受到的不被尊重或缺乏理解。若能在接觸初期即以平穩語氣說明攔查原因,適度表達同理,例如理解民眾因車輛被移置而產生的不便,再輔以清楚且具體的法規說明,使其了解相關處置並非員警個人裁量,而是依法行政的結果,往往能有效降低對方的敵意與抗拒。
面對民眾的拖延或挑釁行為,例如施行移置保管時藏匿鑰匙或言語刺激,員警更需保持冷靜,避免陷入情緒對抗。此時應以程序正當性為優先,確保執法過程全程錄影蒐證,在必要時尋求支援,以降低風險並確保自身安全。重點不在於與民眾爭辯勝負,而在於如何在合法、合理且合比例的前提下,順利完成勤務。同時,在當前「人人皆可錄影」的社會環境中,每一個執法動作都可能成為公共檢視的對象,員警的一言一行不僅代表個人,更象徵整體警察形象,因此更需謹慎以對。
總而言之,交通稽查的核心目的在於維護道路安全與公共秩序,而非單純的處罰或對抗。員警若能在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兼顧溝通技巧與情緒管理,以柔化剛,往往更能化解衝突、提升執法效能,亦有助於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任。唯有在「依法行政」與「人性關懷」之間取得平衡,交通稽查方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社會功能。

最後異動時間:2026-05-25 上午 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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