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不能成為安全的代價-交通警察隊組長謝偉倫
公布日期:2026-09-11
發布單位:
資訊科
便利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不能成為安全的代價
交通警察隊 組長謝偉倫
一、 前言
「不用加油、充電方便、車身小巧、停車容易」,近年來,微型電動二輪車(以下簡稱微電車)逐漸變成交通工具主流之一,也成為許多人短程運具的選擇。無論是學生上下課、高齡者騎乘,甚至有民眾作為日常代步工具。相較於傳統機車,微電車具有價格較低、操作簡單、騎乘門檻較低等優勢,然而,微電車帶來便利的同時,伴隨而來是交通安全問題。政府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將其納入牌照管理,要求微電車要完成登記掛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必須年滿14歲,希望透過制度化管理,降低事故發生。
但是上路後,卻仍陸續發現許多問題。有些車輛至今仍尚未依規定掛牌、非法改裝提高速度,甚至出現未成年騎乘發生重大事故等事件。員警在執勤過程中,也發現部分使用者對微電車存在錯誤認知,認為車輛速度較慢、體積較小,就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規則。甚至有些民眾認為騎乘微電車,就像電動玩具中吃了「無敵星星」一般,可以任意車陣中穿梭、逆向行駛、闖越路口,不必受到交通規則限制。因此,在微電車快速普及的今日,如何在便利與交通安全之間取得平衡,儼然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二、 便利所伴隨的隱憂
(一)仍未掛牌上路
微電車納入牌照管理後,政府積極推動車輛登記及掛牌,希望每一輛車都能納入管理。然而,仍有民眾不了解規定、嫌麻煩,或抱持不會被查獲的僥倖心理,尚未完成掛牌仍騎乘上路。這類車輛最大的問題,在於發生事故時難以追查,影響事故受害者權益。
(二)非法改裝
現行法規規定,微電車最高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然而使用者為追求速度,透過解除速限、更換控制器、改裝馬達等方式,使車輛速度提升。表面上看來,只是讓車輛「跑快一點」,但實際上車輛的煞車制動系統、輪胎及車架強度,都是依照原始設計速度製造,當速度被提高,其他車輛硬體未隨之強化,導致有安全疑慮。
(三)未成年騎乘
忙碌的家長,無法隨時載送家中學子,剛好有了微電車這車種,因此有不少家長將其視為孩子上下課或外出的便利工具。然而,在我國的車輛考照制度是要年滿18歲,未成年人因缺乏道路交通法規認知與道路經驗,容易出現違規行駛、搶快通過路口等行為。一旦發生事故,由於缺乏保護設備及應變能力,往往造成較嚴重傷害。
三、 執法實務與法規
從警察執法角度而言,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最大的挑戰,是如何有效落實稽查。例如員警在路上發現疑似違規車輛時,必須判斷是否涉及非法改裝、是否屬經型式審驗合格之車輛,這都關乎車輛未來的處分方式。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之車輛是要沒入(即應拍賣、銷毀或依廢棄物清理法清除),那萬一判斷錯了呢?
再者,從法的層面來看,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微電車的規範看似完備,但是相較於一般汽、機車違規動輒數千元甚至扣牌的處罰,微電車的罰鍰額度相對偏低。例如未戴安全帽僅罰 300元、違規載人也罰 300 元,對許多違規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難以達到警惕效果。況且一般汽、機車駕駛人,違規可以記點、扣照甚至吊銷駕照;但微電車騎士根本不用擔心,因為騎乘根本不需要駕照。
四、修法與建議
承上所述,現行法令對微電車的規範,確實存在罰則過輕與部分違規構成要件不明的疑義。對此,主管機關已經著手盤點,並研議修法方案。修法方向包括:大幅提高酒(毒)駕與拒檢(測)之罰則、針對肇事未依規定處置及逃逸行為增訂處罰、增訂使用註銷牌照之扣繳規定,以及違規停車拖吊與連續舉發等措施。期待透過修法及藉由重罰來引導駕駛人勿有『車體小、罰則輕』的僥倖心理。
五、 結論
微電車的興起,代表綠電及短程交通工具的需求。然而,「便利,絕不能成為安全的代價。」若微電車因為管理鬆散、法規漏洞或騎士觀念偏差,而演變「道路隱患」時,便失去了當時引領的初衷。面對微電車帶來的交通問題,希望能從法規修訂、執法明確及教育宣導等方向進行,讓微電車能夠真正成為「安全、綠色、便利」的交通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