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興人臉辨識軟體(Clearview AI)介紹-外事科巡官楊旭中
公布日期:2021-03-23
發布單位:
資訊科
美國新興人臉辨識軟體(Clearview AI)介紹
外事科 巡官楊旭中
緣起
人臉辨識系統近年來因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技術突破,使其辨識度準確率大幅提升,並廣泛地被運用在公私領域,包含執法單位在偵辦刑案的運用上也受惠於此技術的突破。筆者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看到美國紐約時報介紹美國新興人臉辨識公司Clearview AI之報導,其開發之人臉辨識軟體功能強大,現已協助許多執法單位偵破多起因證據、線索不足而擱置之冷案。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下僅就該軟體之功能、實測結果、破案實例及引發爭議作介紹,期提供本局相關人員參考。
案例
警察僅靠著一名目擊者的側拍影片,在短短20分鐘內即破獲一件棘手的槍擊案,雖然因為目擊者提供之影片是在移動狀態下拍攝,品質不佳且為側拍,本應難以辨識嫌疑人身分;然承辦員警僅將影像上傳至人臉辨識軟體,立刻找出含有犯嫌的影像,且該軟體立刻標註犯嫌的社群媒體帳號,最後警方據此逮捕嫌疑人。
以上並不是科幻電影的情節,而是真實發生在美國印地安那州警察局的案例,該警察局使用Clearview AI開發之人臉辨識軟體成功偵破傳統人臉辨識科技及偵查手法難以偵破的案件,該案犯嫌未有考取駕照且無入監紀錄,政府的資料庫中並未有相關影像資料,若使用政府機關之資料庫難以在短時間內鎖定犯嫌。
功能介紹
Clearview AI係由越南裔美籍Hoan Ton-that及Richard Schwartz二人共同於2017年所創設之新創公司,該公司開發之人臉辨識軟體目前提供執法機關、私人企業等機構使用,具以下三項特點:
一、龐大的資料庫
該軟體最大的特點就是龐大的資料庫,而資料庫影像來源是經由工程師撰寫程式自動搜尋下載(Scraping)所有曾於公開網站發布含有個人臉部影像之圖片,其蒐集範圍涵蓋新聞、教育、就業和所有社交媒體,如Youtube、Facebook、Venmo、Twitter及Instagram等主流社交媒體平臺,該軟體宣稱存有超過30億張照片,數字遠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已知的影像資料庫,即使目標照片中對象臉部有一部分受遮擋或模糊仍得搜尋出相似照片供比對,使該系統具高達99.6%的準確性。
二、支援動態比對
一般人臉辨識系統因採納照片資料時錨點(臉部特徵)不足,雖得模擬該人不同角度可能之長相,惟準確度欠佳,無法進行高準確的多角度比對,因此在實際運用上較少成功案例。人臉辨識系統的重點在於「人臉」而非「辨識」,現存之資料庫所含之數據常不足以實際運用在案件處理,例如某人經過監視器時,鮮少是正對著、直視著監視器的,如人臉辨識軟體僅能比對正面照片,將無法因應實務上之需求。Clearview AI所開發之軟體,因擁有龐大資料庫,且照片來源是當事人分享至社群媒體之照片,有別於政府機關之資料庫影像,常有年代久遠或僅有正面照之缺點,不利比對。Clearview AI透過AI技術的運用,使該軟體能進行動態比對,即使影像不是正面拍攝或品質不佳等情形,都可能透過AI演算法,成功完成比對。
三、比中後標註影像出處連結
若比對出照片,卻不知道當事人的身分,對於該影像軟體的實用度將大打折扣。以執法單位使用情形而言,警方將嫌疑人影像上傳至Clearview AI軟體後,該軟體比中後,產出所有含有嫌疑人之影像及其對應之網路出處連結,執法人員只需點擊連結,即可找出含個人資訊之網站(如Facebook、LinkedIn)。雖然網路上之帳號或身分未必真實,透過後續偵查技巧之查證,如網路帳號之個資調閱、人際網絡分析、IP位址追溯,輔以傳統偵查手法,往往可以成功鎖定嫌疑人身分,進而偵破案件。
媒體實測結果
創辦人Hoan在接受美國晨間新聞節目CBS This Morning專訪時,主持人Errol Barnett將自拍照上傳Clearview AI比對,轉眼間其個人影像即經成功辨識並顯示於螢幕上。接著主持人第二次測試用手遮蔽臉部鼻子以下部分,該軟體仍可清楚辨識出主持人身分,並顯示網路上所有含有該主持人影像之照片及對應出處網址。以此推斷,若對象配戴口罩或遮擋部分臉部時,仍有機會可以成功辨識。
主持人表示多數照片連他本人也從未見過,部分照片並非 他本人知情下被拍攝,而是誤入他人自拍之照片,連這些照片都一一顯示於搜尋結果,足見該軟體功能之強大(以上實測影像請參考以下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pxDzV5AKfY&feature=youtu.be)。
引發爭議之探討
Clearview AI近期於美國引發不少爭議及討論,有人認為該工具是「對個人自由的陰險侵害」,至今,已有美國部分州明文禁止執法機構使用該程式進行偵查,茲將相關爭議彙整如下:
一、2020年紐約時報報導
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記者 Kashmir Hill 1月18 日報導,Clearview AI公司 設計了突破性的臉部辨識應用程式,用戶上傳照片後,可看到圖片人物的公開照及相關連結。經記者輾轉聯繫到創辦人 Hoan Ton-That 後,Hoan表示公司仍處於創業的初期階段,因此還是「祕密模式」進行經營,然而已有為數不少之執法機構已開始使用該軟體。根據報導,有許多執法機構使用的臉部辨識產品(包括 Clearview AI)都沒有通過獨立專家審查,包含舊金山等美國城市已頒布臉部辨識禁令,因為Clearview AI 的功能強大,自然引發熱議;美國屬聯邦制,各州法律不一,伊利諾州已有人權團體對使用該軟體的機構、單位提起訴訟,案件現仍於審理階段。
二、社交網絡巨擘要求刪除照片
Facebook、YouTube及Google等網路巨擘揚言封殺Clearview AI公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自動搜尋下載其平臺上之照片及影像,表示此舉違反該等公司之使用條款(term of use),並警告若不將已搜尋下載之照片刪除,將停止(cease-and-desist)該公司的使用權。然該警告並未提及任何處置措施,說明社群媒體公司對於其自動搜集下載照片之行為目前是無能為力的,只能訴諸道德要求停止。Clearview AI創辨人則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為後盾,表示該公司有權合法取得網路上公開資訊,係美國憲法所保障之權利。
三、違反美國法律之疑慮
自動搜尋下載社群媒體上之照片及影像是否違反美國法律目前尚未有定論,類似案例發生於2019年LinkedIn提告HiQ公司自動搜載其網路上之資訊,後經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說明蒐集他人公開之資訊並不違反《電腦詐欺和濫用法》(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 CFAA),然該案並未有「得利用所搜載資訊」之意,僅係因衡量公共利益後認定HiQ之搜載行為之公共利益大於對法益危害之程度(原文:Although there are significant public interests on both sides, the district court properly determined that, on balance, the public interest favors hiQ’s position.)。Clearview AI因為其軟體功能強大,對人權、隱私侵害之疑慮遠大於前揭個案,美國法院是否會站在該公司這邊,尚有待觀察。
Clearview AI公司現於產官學界造成許多爭議聲浪,有人認為妥適使用其技術係保護良善公民之善舉,亦有人將其視為一種控制人民的工具。目前控告Clearview AI公司自動搜載他人資訊,並使用於臉部辨識系統之案件已進入法院程序,其行為是否違法仍待法院判決結果。
結論
Clearview AI公司開發之人臉辨識軟體功能強大,在全球獲超過2,000個執法單位及私人公司使用,並且在國際上有辨識重大犯罪嫌疑人之成功案例。然有侵害人權之疑慮,且我國尚無專法授權政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執法機關冒然採用恐將引發軒然大波,招來侵害人權之批評;尚待凝具社會共識,並經過法律授權後,始能在人權保障及社會安全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