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禦駕駛」安全宣導-苗栗分局警備隊警員古家榮
公布日期:2021-09-08
發布單位:
資訊科
「防禦駕駛」安全宣導
苗栗分局警備隊 警員古家榮
建立防禦駕駛觀念,才能保障自己的行車安全。一般車輛駕駛人以為,只要自己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就可以確保自己的行車安全,但是卻仍有部分駕駛人受到他人的傷害。何謂「防禦駕駛」,就是自己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也要防範他人駕駛因疏忽或故意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防禦駕駛要注意:除了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外,要眼觀四方,「危險」藏在細節中;應用情境,多預想少意外。看得到別人,也要可被其他用路人看得到。車禍事件的發生,常常是無法預測的,看不到的視野範圍就潛藏危險,不要以為別人一定會遵守交通規則,預留自己與別人多一點時間與空間,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車輛行車安全。
機車族一定要同時建立「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的用路態度,除了應做到遵守交通規則的「安全駕駛」外,也建議要有2個自保的「防禦駕駛」觀念:
一、常時開大燈:指的是機車大燈常時開著,或使用有晝(日)行燈的機車。很多人以為開大燈只有照明功用,其實在交通上,「你看到我、我看到你」是最基本的安全守則 (很多事故都是源自於「沒有看到對方」) 。所以,機車常時開大燈的目的是「讓別人更易發覺機車的所處位置,也比較不會誤判機車速度」。再者,機車常時開大燈也能在其它情境下成為避免發生事故的關鍵,例如車燈透過他車後視鏡反光或彎道的反光鏡,亮點更為明顯,有助突顯我車位置,從而降低發生意外的機率。因此,建議騎士在機車一發動後,大燈同步開啟,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法規已規定,從106年上市的新款機車強制配置晝行燈)
二、預作煞車:指的是鬆油門,並操作煞車拉桿(踏板)到車子微有煞車力。一般而言,汽/機車駕駛人從發覺狀況、鬆油門、操作煞車到車子有足夠煞車力,大約需要1秒鐘時間(因人車而異),而預作煞車可以當作是先做了一部分動作;相對於沒鬆油門或只鬆油門沒操作煞車,多了一個時間差,當發生緊急狀況時,這短短的時間差就可能發揮關鍵作用。若這時間差以0.5秒來算,假設機車的速度50km/h(相當於每秒14公尺),即意謂機車將可能因為有預作煞車而提早7公尺就停下來,成為避免撞車的一個距離;若仍不幸發生撞擊,也會因機車已提早減速而大幅減緩發生撞擊的傷害程度。另根據國外研究結果,對於一個沒有外殼保護的行人或騎士在30km/h 與50km/h發生撞擊的致死率,分別約10%與80%。由此可見,控制車速的重要性,而「預作煞車」就是機車族在行經路口時的重要防禦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