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工程-後勤科股長黃見達
公布日期:2021-09-08
發布單位:
資訊科
疫情下的工程
後勤科 股長黃見達
公共工程,依公共工程基本法草案定義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投資興辦或參與投資之工程。前項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施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現行警察機關因勤業務需要,多為公共工程內之建築工程為主,而類型多以廳舍重建工程、耐震補強工程及拆除舊有建物等3大類,近年來警察機關與其他公務機關合建聯合辦公大樓,有效利用建築面積且更加服務便民,是目前主流化的趨勢。
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 疫情對工程之衝擊,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於109年2月13日行政院第3689次會議就「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相關措施」報告,決定四、(四)「加速公共建設的推動:鑑於92年SARS期間公共支出趨緩,當年 GDP也受影響。值此疫情影響各項經濟活動之際,更需中央及地方政府大力並加速投入公共建設,以帶動經濟發展。請國發會、工程會切實列管公共建設辦理情形,全力協助加速公共建設之推動」,對於本次嚴峻的疫情衝擊,更應超前部署,而有以下方針:「109年度預算加速執行:1、就當年度工程,採取適當分標等方式,加速設計、發包及執行,以提早完成設計及相關作業。2、各項計畫之前置作業,務必全面檢視盤點,並提早完成,讓後續工程推動能夠順利進行;110年度預算提前辦理:1、有關110年度工程計畫預算編列事宜,儘早開始,並依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辦理。2、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所需經費通常較施工階段少,主辦機關可於109年度預算額度內勻支或採取追加預算方式,先行辦理預定下一年度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核定作業,俾利110年度預算通過後即發包施工」等措施來因應,惟當年度合理編列的預算實則難有空間予以勻支,且如另辦追加預算需受限於預算法第79條:「各機關因左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規定與法無據,所稱函釋尚難據以運用。
工程會109年度列管公共建設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總金額約4,591億元,大量的建築工程看似對營造廠有很多的選擇,惟疫情期間對於各種建材原物料的供應,容易造成延遲交貨或甚至無法交貨的情況,廠商面對持續攀升的原物料價格及技術工人缺工等不穩定因素影響投標意願,造成現今建築工程標案持續流(廢)標,機關只能將較為不必要的工項先行忍痛減項或追加預算來因應,惟預算有限的情況下,辦理追加預算流程冗長,為避免預算執行不力恐遭收回及造成工程延宕的情況下,釜底抽薪的減少工項仍是最迅速的選項,惟此舉已長遠來看仍是引鴆止渴之舉,所減之工項日後何時能有預算完成仍為未知數。
COVID-19(新冠肺炎)因政府與全民有效的防護作為,實則讓臺灣安穩的度過一年多的平靜歲月,恐因如此也造成警戒心的下降,致爆發最近這一波嚴重的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1日表示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6月8日共4週,提升至第二級疫情警戒-「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5月15日雙北市實施三級警戒,隨後於5月19日全國提升三級警戒,6月7日再次宣布延長三級警戒至6月28日,何時能解除三級警戒仍屬未知數,對此嚴重疫情衝擊,工程會於5月20日頒發公共工程防疫措施宣導,擇要節錄如下:
一、門禁管制 :
(一)進入工區前須量測體溫,酒精手部消毒。
(二)人員簽到造冊列管。
(三)旅遊史調查。
二、衛教宣導 :
(一)利用勤前教育進行防範衛教及個人衛生防護宣導。
(二)宣導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員工在家休息。
(三)遵守咳嗽禮節、正確配戴口罩。
(四)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公尺,室外 1.5公尺)。
(五)公共區域張貼防疫海報。
(六)以通訊軟體或電子郵件加強宣導。
三、環境清潔:
(一)加強工作場所有感染之虞區域、器具或物品之消毒, 如工地出入口、會議室、電梯、廁所等,以及其門把、開關按鈕或桌面。
(二)公共區域應配置個人清潔用品,如洗手用品、擦手紙、消毒酒精等。
四、工作場所:
(一)工作場所屬密閉或局限空間者,應定時確認工作環境 之空氣流通狀況。
(二)工務會議期間保持空氣流通。
(三)工務會議採視訊方式辦理。
(四)工務會議之人數上限管制或以更寬敞之會議室替代。
五、用餐飲食:
(一)開會時不飲食、用餐前加強手部清潔。
(二)用餐時拉開 1.5 公尺距離以上。
(三)分時分眾用餐。
(四)避免下班後聚餐等活動。
六、住宿管理:
(一)宿舍門禁管制,並量測體溫,酒精手部消毒。
(二)有工地住宿或設置員工宿舍(含移工)者,暫停開放公 共交誼區域避免群聚。
(三)非獨立寢室者應戴口罩。
(四)規劃設置獨立空間,作為工地人員居家檢疫或相關症 狀者之隔離場所。
七、建立應變機制:
(一)建立地方政府衛生單位之聯繫窗口及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通報流程。
(二)掌握鄰近醫療資源,且持續關注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 疫情狀況。
工程類防疫宣導其實對於各公務機關也一體適用,面對不確定的疫情高度警戒,實則已對建築工程造成重大衝擊,工地每天施工人員(包括經常性工班及臨時性點工)來自四面八方,如何有效做好防疫管理,實則考驗工地主任對於旨揭防疫指引的落實度。
為有效防疫,進入工地前,均必須進行實名制登記後量測體溫及噴灑酒精消毒,室內外施工期間必須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配戴口罩,遇有用餐時段及喝水等必要行為,仍應要求保持社交距離並要求勤洗手,開各項工務會議以視訊會議或戶外會議為之,有疑似確診者應依工地人員確診SOP:(一)進行工作場所之環境消毒。(二)非屬居家隔離員工加強落實衛生管理。(三)員工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四)配合CDC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等有效防疫措施,務使對工程的衝擊降至最低。
工程施工期間,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例如廠商因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推動因居家辦公或因防疫需求減少出工)等影響工期因素,機關應參考監造單位建議視實際影響及施工網圖要徑合理給予廠商展延工期,以維護廠商應有之權利。
長期以來,工地施工安全一直都是需要持續推動的重要課題,在此現今疫情嚴峻的狀況下,人員的防疫安全亦為施工安全的一環,除勞工安全衛生人員的基本要求外,工地主任身為建築工程的主要推手,相較於機關與監造單位不定期的監督外,工地主任與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實為工地防疫把關的第一道防線,一旦現場有工人染疫未能及時發現有效隔離處理將造成防疫破口,接觸傳染擴散十分迅速,需要事後全國長期努力方能彌補,不可不慎,惟現仍有少數民眾存有僥倖心態,導致現今疫情確診數仍高居不下,如何確保工地防疫安全仍需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營造廠三方協力落實各項防疫作為,才能一起渡過疫情,如期如質完成。